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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掀起学习贯彻《监察法实施条例》热潮(一)

清风北京 2021-12-27









编者按: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并加强普法宣传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北京市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专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具体要求,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掀起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热潮。“清风北京”传播矩阵特设立【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跟踪报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情况。敬请关注!










东城:“三着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精神 

东城区纪委监委坚持从“三个着力”入手,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不断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着力深学细悟。坚持以上率下学、原汁原味学、联系实际学,将《条例》学习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个人自学、部室组会集体学等形式,认真阅研条文、熟练掌握具体内容,全面领会《条例》精神实质,不断增强干部法治思维、法治意识、法治观念。

着力普法宣传。在《条例》公布施行、法制宣传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古韵正声”网站、“廉政东城”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发布与《条例》相关的权威解读、评论、图解等内容,结合“纪法小课堂”专栏持续开展学习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营造深学热议的良好氛围。

着力笃行做实。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思想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准确把握《条例》颁布的目的、背景、原则,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要求,熟练掌握监察工作职责、对象、权限、程序等内容,自觉把《条例》要求落实落细,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各项工作。(文/程禹嘉)




西城: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

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是纪检监察机关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西城区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有关通知要求,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领导班子带头,确保学习到位。将《条例》列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采用视频与书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研讨。

二是明确培训任务,实现全覆盖。将《条例》纳入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并配发学习资料,通过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实现学习培训全覆盖。将《条例》作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业务部室重点学习内容,推动《条例》落到实处。

三是依托媒体平台,掀起宣传热潮。充分发挥区纪委监委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官方网站三位一体宣传矩阵作用,落实普法要求,结合“12·4”法制宣传日等时间节点,滚动推送《条例》相关解读内容,积极营造贯彻落实良好氛围。将《条例》纳入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范围,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宣讲培训,推动学习走深走实。(文/闵杰)




海淀:区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条例》专题学习

近日,海淀区纪委监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开展《条例》学习。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鲍雷带头领学了《条例》相关规定,重点研读“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监察程序”“ 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章节,并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对《条例》学习贯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切实抓好学习贯彻。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工作部署、推动海淀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贯通,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要严格依法依规履职。准确把握监察机关的职责边界,厘清执纪执法权的范围和权限,严格按照《监察法》和《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调查、处置工作,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正确行使。

三要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约束,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以更高标准、更严纪律、更实举措将《监察法》《条例》等规定落到实处。(文/吴晶晶)




石景山:抓好《条例》宣传和普法教育

近日,石景山区纪委监委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聚焦重点、整体推动,认真开展《条例》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

一是整体统筹,系统谋划。围绕学习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各部室按照职责职能,提出切实可行的学习贯彻举措,积极开展学习培训。将《条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案头卷,做到阅研条文、普学熟读、对照执行。制定《条例》宣传工作整体安排,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社会面普法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社会氛围。

二是主动宣传,营造氛围。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向全区处级领导干部配发《条例》,并将《条例》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全区处级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为区人大机关及全区人大代表配发《条例》,邀请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和区人大代表担任《条例》宣讲员,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宣讲,为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学法倡廉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分类施策,强化效果。聚焦“关键少数”,强化宣传解读,将《条例》纳入区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区纪委监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积极引导全区各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对《条例》的普法学习,进一步理解领会《监察法》及《条例》的核心要义。在“方圆石景山”微信公众号开设《条例》宣传专栏,持续发布《条例》解读内容。(文/张蕾)


来源:北京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责编:黄媛媛

审核: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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